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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力:“新零售”,到底新在哪?
關鍵字: 零售業電子商務新零售雷軍新零售馬云新零售
圖2是年銷售增長率對比。聯華年年負增長,代表了這幾年傳統實體零售銷售的趨勢,雖然可能有些自救措施,將其從-10%縮小到了-1.1%。反觀永輝,雖然增長率在下滑,但至少是年年增長,2016年“僅僅”增長了10.3%。
再來對比門店數量,見圖3。
聯華門店數由2013年的4600家,減少到2016年的3648家,增長-20.7%。永輝由2013年的292家,增加到2016年的487家,增長66.8%。
電商大潮中,可以理解的是以聯華為代表的“舊零售”節節敗退、業績下滑。不能理解的是,同為“舊零售”的永輝,卻能頂住電商逆勢而上。由此我們起碼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這幾年網商對永輝商超的快速發展影響不大。在國外也有許多逆電商大潮強勁增長的實體零售企業,比如雷軍極力推崇的美國好市多Costco和德國阿爾迪Aldi。
下面再分析一下聯華和永輝兩家的2016年財務審計報告。
《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審計報告》第36頁中寫到,永輝的主營業務是零售業,又分為三部分:1)生鮮及加工220億,占47%;2)食品用品233.7億,占50%;3)服裝13.4億,占3%。盈利77.4億。
這些數字的背后說明了什么?它告訴我們,永輝經營的絕大部分是生鮮和食品,經營這類商品必須自己先掏錢向上游供應商買斷,然后再向下游顧客出售,賣不出去自己倒霉。試想,你與農民簽訂霸王條款,讓農民去承擔那些快要爛在超市里的蘋果香蕉、蘿卜白菜的損失?沒門!
生鮮食品是老百姓生活必需商品;企業掏錢買斷后,賣不出去的苦果只能往肚里咽,所以逼著自己直接去源頭進貨,于是商品的質高(新鮮)價低(源頭)得到了保證。可見,自覺不自覺中,永輝完全遵從了商業零售的初心和本質,即:賣老百姓“生活必需、質高價低、買后放心”的商品!
永輝采用下游盈利模式,其實是創業初期農貿轉商超基因的必然結果。或者,既是創業者的遠見使然,更是企業賴以生存的商品特性所致。就像當年上井岡山走農村包圍城市的道路,不管后人怎樣解讀,用毛澤東主席自己的話說,是為了活命“逼上梁山”的。
再來看看《聯華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報》。
第137頁(圖4)的數據顯示,營業額266.7億(沒有包括上海家樂福,筆者注),銷售成本227.3億,毛利39.4億,“其他收益”為21.4億,虧損3.36億。
21.4億的“其他收益”是什么?
下圖5中顯示,“其他收益”的主要部分是“從供應商取得之收入”,共14.9億。
現在我們可以很快算出以下結論:銷售毛利40億,虧損3.36億。如果沒有來自上游供應商14.9億的純利輸血,聯華2016年的虧損將是18.26億,估計會直接休克了。
為什么聯華采用上游盈利?除了學國外零售大鱷外,也與初創時百貨轉商超的基因有關。歸根結底,由于百貨商品的保質期較長,使得企業有足夠底氣,強迫上游供應商簽訂“霸王條款”。
“上游盈利模式”是把雙刃劍。剛開始也許可以幫助企業快速集資擴張,但是由于它天然地違背零售本質,很快便成為制約零售企業健康發展的禍根。
圖5數據還告訴我們,與2015年相比,2016年上游盈利增加了7400萬,聯華又有更多的新品進入零售。這些新品能否增加毛利很難確認,不難確認的是,這些新品必將給企業帶來更高的管理成本、更低的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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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陳軒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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