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鵬:TPP會阻礙中美投資協定談判嗎?
關鍵字: TPPTPP談判進展中美投資協定談判TPP投資規則中美投資協定FTABIT美國亞特拉大,當地時間2015年10月4日,跨太平洋伙伴協議(TPP)談判結束。美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墨西哥、新加坡、馬拉西亞、越南、智利、秘魯、文萊等12國正式達成新一代區域經貿協定文本,宣告美國全球經濟戰略太平洋戰場的初步勝利,同時也宣告國際貿易多邊體制最大競爭對手的產生。
北京時間10月6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TPP談判結束表態,表示TPP是當前亞太地區重要的自貿協定之一。中方對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有助于促進亞太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制度建設均持開放態度,希望TPP與本地區其他自由貿易安排相互促進,共同為亞太地區的貿易投資和經濟發展作出貢獻。
那么,TPP談判結束會對正在進行的中美雙邊投資協定(BIT)談判造成何種影響呢?
美式投資協定:從FCN到美式BIT,到FTA投資章節
美國在二戰結束后的相當時期以友好通商航海條約(Friendship Commerce and Navigation Treaty, FCN)作為保護本國海外投資的法律工具。于1946年開啟戰后FCN項目,在隨后的20年間共計簽署了21項目FCN,并于1966年訂立最后一個FCN(同泰國)。比較來看,1959年德國-巴基斯坦BIT在內容上與美國戰后FCN實踐在內容上很有相似性,都包括公平公正待遇(FET)、持久安全保護(FPS)、最惠國待遇(MFN)、國民待遇(NT)、征收賠償、自由轉移和國家間爭端解決機制(SSDS)(并沒有納入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SDS)。不同之處在于FCN規定的SSDS機制是聯合國國際法院(ICJ)裁判,BIT規定的是特設國家間仲裁;FCN保護的對象是私人財產,而BIT專門保護投資者直接投資;FCN在投資準入方面的保護力度更大。
在60年代末,美國國際投資立法戰略進入十年重整期,并于1977年開啟BIT項目,1982年完成第一個美式BIT。美國六七十年代從FCN轉向BIT有多重原因。第一,FCN多在美國與發達國家之間簽訂,在與發展中國家簽訂FCN方面面臨很大困難。FCN多被用為發達國家之間的經濟合作政策工具,相比之下,BIT多以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為預設的談判對象模式。第二,歐式BIT在六十年代出現且取得成功,尤其是與發展中國家簽訂諸多BIT,引發美國反思其幾近停滯的FCN戰略。第三,發展中國家在聯大的集體行動顯著,先后推動各國經濟權力和義務憲章等決議的通過,確立了不同于美國主張的國際法標準的國家征收和賠償權利。第四,在七十年代,美國對外直接投資數量上升,且面臨較多的征收風險。以上四個因素在七十年代末相互疊加,美國對外投資戰略從FCN轉向BIT。美國參照歐洲國家的BIT實踐,融合本國之前的FCN實踐,形成了美國特色的美式BIT。
美國BIT實踐呈現出投資保護與投資自由化并重、高度重視投資外交的特點。在締約對象上,美國BIT實踐具有高度選擇性。第一,美國只與發展中國家簽訂BIT;第二,美國僅與具有重要戰略地位的發展中國家簽訂BIT。在規則設計上,美國BIT投資保護與投資自由化并重,突出表現為BIT在準入問題(establishment of investment)上給予投資者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而且美國BIT談判以其BIT范本為締約模板,條約實踐的齊整度高。
美國BIT的出現并沒有導致美式FCN的完全消亡,相反美式FCN化身為現代版的自由貿易協定(FTA),繼續充當美國的對外經濟政策工具,并在晚近重新實現貿易和投資議題的一體監管。在涵蓋議題上,FTA是更優惠的綜合性經濟待遇協定,涵蓋的經濟合作范圍廣,不限于投資事項,而且包括一體化程度更深的金融、競爭、貿易等合作。在締約對象上,FTA本身的外交屬性更加濃厚,以政治外交因素為主要政策考量,往往是在外交關系更加密切的國家之間簽訂(例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美國-韓國FTA、美國-新西蘭FTA以及正在談判的美國-歐盟TTIP)。在規則設計上,FTA投資章節中的待遇更加優惠,往往在美國BIT實踐的基礎上實驗一些升級條款,并能根據締約對象國的不同納入特別議定的條款(例如美國-新加坡FTA中較為詳細的國有企業條款),體現出較大的靈活性。
TPP投資規則特點
TPP投資規則即是美國FTA投資章節實踐的最新代表。在涵蓋議題上,投資章節(第9章)僅是TPP30個章節中的一個。但是,金融服務(11)、商業人員的臨時入境(12)、競爭政策(16)、國有企業和制定壟斷(State-Owned Enterprise and Designated Monopolies)(17)、知識產權(18)、勞工(19)、環境(20)、爭端解決(28)、例外(29)等章節也是與投資保護和促進密切相關的章節。雖然投資議題并非TPP最具爭議性的議題,但卻是最具有長遠制度性影響的議題。知識產權保護、企業產業和農業議題因為是實打實真金白銀的妥協,所以是當期談判的焦點。但是,由于投資監管合作的社會嵌入性和投資活動的長期性,投資協定的影響將是制度性的、長期性的,反而是真正重要但卻容易被忽視的議題。
在締約對象上,TPP談判也具有高度的選擇性。TPP談判12國雖然在地理位置上遍布跨太平洋區域,但都是美國的傳統盟友或政治密切合作國家。即便作為美國在亞洲的最重要盟友之一,日本從正式著手TPP加入談判(2010年日本APEC會議)到正式被接納(2013年7月日本正式加入TPP談判),也前后歷時近3年。雖然中國一直未正式申請加入TPP談判(并因此為不少學者批評),但是,考慮到TPP談判的地緣政治因素,即便申請,中國也難以在初始談判階段被接納。
在規則設計上,TPP投資規則總體并未明顯超出美國2012年BIT范本的政策水平,但有部分新動向。
TPP投資規則,一方面建立在確保基本法治保護基礎上的非歧視投資政策和保護,另一方面保護締約國政府進行正當公共政策行為的監管能力。第一,在準入后投資待遇問題上,TPP投資章節包含BIT中常見的國民待遇、最惠國待遇、習慣國際法基礎上的最低待遇標準(公平公正待遇和持久安全保護)、禁止非法征收、禁止技術當地化的業績要求、自由轉移(+國際支付危機例外)、企業高管自由任命條款。第二,在準入問題上,TPP采取負面清單(negative-list)基礎上的國民待遇,原則上對所有締約方投資者開放所有市場,除非在不符措施(non-conforming measure)中明確列明的例外產業。第三,在爭端解決機制方面,TPP包含中立、透明的特設仲裁機制(ISDS),同時為締約國提供了一系列程序性安全閥(procedural safeguards),以防止濫訴和確保政府為健康、安全和環保等正當公共政策的監管權力。這些程序性安全閥包括仲裁程序公開要求、法庭之友參與(amicus curiae submissions)、非糾紛締約方參與(non-disputing Party submissions)、濫訴審查動議和懲罰性訴訟成本分擔(包括對方律師費用)、臨時裁決審查程序(review procedure for an interim award)、締約國聯合解釋、起訴時限、禁止平行訴訟等程序設置。
在金融服務(11)、競爭政策(16)、國有企業(17)、勞工(19)、環境(20)、例外(29)等社會化條款方面,TPP無疑是下一代國際投資協定的先行者。
在金融和轉移條款方面,TPP對投資轉移的金融例外限制不同于美國在既有BIT中的自由化實踐,相比之下,TPP投資規則對締約國金融監管權的尊重大大增加。TPP投資規則通過例外條款使得締約國政府有足夠政策空間來管理不穩定的資本流動(manage volatile capital flows),包括在國際收支危機或其他經濟危機或出于保護金融系統的整體性和穩定性的情形下,采取非歧視性的臨時保障措施(temporary safeguard measures)(例如資本控制等)來限制資本相關的轉移。
在國有企業監管方面,TPP規制那些主要(principally)從事商業行為的國有企業。第一,締約方同意,確保國有企業在商業考量的基礎上進行商業買賣活動,除非提供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的國有企業如此行事有違其授權(mandate)。第二,締約方同意,國有企業或指定壟斷不應歧視其他締約方的企業、貨物或服務。第三,締約方同意,締約方本國法庭對其境內的外國國有企業的商事行為具有管轄權,并確保監管國有企業和私人企業的行政部門公正中立行事。第四,締約國同意,締約國不應向國有企業提供可能對其他締約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壞其他締約方國內產業的非商事援助。第五,締約方應公布其所持有的國有企業名單,并在其他締約方請求的情況下,提供政府所有權或控制程度以及提供的非商事援助等額外信息。
在勞工政策方面,締約方同意不得減損保護根本勞工權利的相關法律(國內立法和國際勞工組織確立的關于根本勞工權利的法律標準)來吸引貿易和投資,不得通過消極執行勞工立法來維持影響其他締約國貿易和投資的生產模式。締約國不鼓勵締約國進口通過強制勞動或童工,或使用強制勞動生產部件而生產的產品,而不論其來源國是否是TPP締約國。勞工糾紛適用第28章項下的爭端解決程序,并且締約國建立勞工對話(labour dialogue)來促進勞工糾紛的解決。在環境保護政策方面,締約國承諾有效執行國內環境立法,不得通過削減環境立法的方式來鼓勵貿易或投資。締約國重申其在多邊環境協議項下承諾,并承諾在環境決策、履行和執行方面保持透明公開。其中,締約國關于環境的爭議適用第28章的爭端解決程序。
美國南加民眾反對TPP示威
-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 請支持獨立網站,轉發請注明本文鏈接:
- 責任編輯:藏劍
-
要么續約,要么賠錢!斯洛伐克威脅報復 評論 51中方黑客盯上“美方制裁名單”?外交部駁斥 評論 14外媒緊盯:中方又要出手? 評論 80馬上走人了,還要對中國無人機動手 評論 115促消費為什么沒有起色?這與搞創新不矛盾 評論 187最新聞 Hot
-
要么續約,要么賠錢!斯洛伐克威脅報復
-
又來!美議員質問:中國控制巴拿馬運河,臺海沖突可咋辦?
-
中方黑客盯上“美方制裁名單”?外交部駁斥
-
澳大利亞從娃娃抓起:學好數理化,對付中國咱不怕
-
韓國憲法法院:6日將就尹錫悅彈劾案開會
-
敘新當局外長、防長、情報主管首次出訪,去了沙特
-
外媒緊盯:中方又要出手?
-
拜登給前共和黨眾議員切尼授勛,還打算提前赦免她
-
確定恐襲!FBI還改口:嫌犯單獨行動
-
時隔40年,美國遺留的毒垃圾終于處理了
-
沙特處決6名伊朗人,伊方:不可接受!
-
馬上走人了,還要對中國無人機動手
-
馬斯克:拜登,100%叛國
-
“美歐經濟學家們集體搖頭”
-
“流入中國的主權基金激增21%”
-
中國首次實現!“領先馬斯克的星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