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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煒:關于“暴民政治”、雅典民主與現代民主
關鍵字: 民主雅典民主暴民政治古代民主現代民主希臘文明氏族部落普選蘇格拉底之死不自由的希臘民主2013年8月18日,《上海書評》刊發黃洋教授《重審蘇格拉底》一文,文章對阮煒教授《不自由的希臘民主》一書觀點進行商榷,觀察者網隨后刊出阮煒舊文《“自由”的民主,抑或“隱微”的筆法?》供讀者參考。9月8日,《上海書評》再次刊發黃洋先生文章,題為《黃洋談雅典民主與西方民主傳統》。
觀察者網就此專訪阮煒,針對暴民政治、雅典民主和現代民主等再做深入探討。阮煒教授認為,現代人追求民主,但既有的民主形式有頗多不足和缺點,一些人頗多不滿,于是有意無意地美化古代民主,以為那才是真正的民主,而現代民主是假民主,因為人民群眾并不直接參與決策,從未當家作主。但實際情況復雜得多。不要假裝古代民主才是真民主,更不要假裝古代民主完美無缺。與現代民主相比,古希臘民主總體說來仍然是一種粗糙的氏族部落民主,一種野性未泯的原始民主。
另外,阮煒近期文章《雅典民主的真相》同樣就古代民主與現代民主問題與黃洋進行商榷,觀察者網已轉載。以下為觀察者網專訪阮煒:
觀察者網:黃洋教授認為,那些認為以“蘇格拉底之死”讓雅典背上“暴民政治”或者“人民暴政”惡名的人,其實是“想當然地、幼稚無知地認為民主制將精英階層排除在外了”。您怎么看?
阮煒:《不自由的希臘民主》一書可能讓人得出雅典民主是“暴民政治”的印象。但如果簡單地說雅典民主是“暴民政治”,就把復雜的問題簡單化了。可是,不簡單化地說雅典民主就是“暴民統治”,也并不等于不應看清楚雅典民主有以眾暴寡的傾向。
蘇格拉底之死也許不算是以眾暴寡的最佳例子,可如何解釋阿里斯提德、地米斯托克利、客蒙、米爾提亞德等杰出軍政人物被判流放或被“扔進地坑”?如何解釋伯里克利雖然僥幸逃脫了死刑,卻被控為竊賊并被罰款?又如何解釋指揮阿吉紐西海戰獲勝的八個將軍凱旋后立即被判死?更如何解釋蘇格拉底被處死后,三個主要起訴者之一、民主派重要人物美勒托很快就被判死刑,被亂石砸死?阿吉紐西海戰八個將軍被判死刑后(其中六人被執行)僅僅幾天,起訴他們的人也被處死?
不妨與現代民主作個比較。在成熟的現代民主政體中,你能舉出多少例子來說明有多少總統、總理、元帥、將軍或思想家是如此被判重刑、判死刑的呢?
現代人追求民主,但既有的民主形式有頗多不足和缺點,一些人頗多不滿,于是有意無意地美化古代民主,以為那才是真正的民主,而現代民主是假民主,因為人民群眾并不直接參與決策,從未當家作主。
但實際情況復雜得多。不要假裝古代民主才是真民主,更不要假裝古代民主完美無缺。與現代民主相比,古希臘民主總體說來仍然是一種粗糙的氏族部落民主,一種野性未泯的原始民主。
從現代人的角度看,在當時的雅典,今人所熟知的公民權利并不存在。
法國思想家貢斯當就說,那時“雅典公民并不是自己財產的主人,當他拈鬮時被指定要造一艘船,或建立一支戲劇歌隊時,他必須毫無保留地貢獻自己的財富;他不是自己身體的主人,因為三十三年間他必須服役于國家;他不是自己言語和情感的主人,因為任何人都可以隨時審判他是不是合格的公民;他也不是自己意識的主人,因為他必須信仰國家的法定宗教,參與祭祀,他不能相信只有一個神”。
不僅如此,在當時雅典,良性的政黨政治還遠遠沒有開出,保障個人權利的現代機制如憲法、法治、代議制度、分權制衡、私有財產權、獨立法官制度、辯護律師制度、信仰自由等,還遠遠沒有形成。
由于國家尚在形成之中,當時的法律還沒有從與政治、宗教和社會習俗中分化出來,立法、行政、司法、祭祀等職能仍有很大的相互重合。當時法官和律師職責是由民眾法庭來履行的,而民眾法庭由抽簽產生的數百到數千名法官兼律師兼陪審員構成。從人群心理學的角度看,在人群中,本來能夠獨立思考的個體不復存在,要讓他們總能做到理性、公正地判案,實在太難了。
觀察者網:談到現代民主,黃教授說:“從美國贏得獨立戰爭、制定美國憲法的時間算起,現代民主也就兩百多年,比雅典就長那么一點。”黃教授將美國憲法制定的時間作為現代民主的起點。這一說法是否準確?現代民主的起源是否有一個明確的時間點可循?
阮煒:以美國憲法制定的時間為現代民主的起點是不妥的。實際上現代民主與古代民主從起源、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安排,都有重大差異。現代民主的起源十分復雜,可以追溯到中世紀,但如果一定要追溯到古希臘,就太勉強了。
從理念層面看,現代民主的一個重要源頭是人人平等,人人平等在古希臘人看來簡直是匪夷所思,但基督教卻認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人平等的理念,最多只能有希臘式的公民民主,不可能有現代意義上的全民民主。
封建制度同樣是現代民主的一個重要的源頭。歐洲封建制與中國西周時代的封建制相似,是一種權力相對分散的制度安排,國王與封建主以及(后來)城市的關系決不是簡單的君臣或主仆關系。事實上,后兩者對國王保持了相當大的獨立性,對國王的權力形成了制衡。國王要跟外國打仗,僅憑王室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必須依靠封建主和城市的人力物力資源,這樣他就得跟后者討價還價,議會制便在這一過程中誕生了。
議會制對于現代民主至為關鍵,其重要性怎么估計也不過分,但議會并不是希臘人的發明,其形成也遠遠早于二十世紀才實現的普選。議會制在中世紀就對王權起到了不小的制約作用,是一種分權制衡的制度安排,現在更是代議制民主的核心。沒有普選,還能有一定程度的民主;沒有議會,就根本沒有民主。這就是為什么很多論者把現代民主的起源追溯到13世紀英國的“大憲章”。大憲章是英國封建主用以限制國王權力的一個綱領性文件。在法國,14世紀之前便已存在“三級會議”的雛形,14世紀初至1789年大革命爆發,“三級會議”總共召開了21次,雖然不定期,甚至中斷過,但國王因尋求財政和政治支持卻不得不召開,這就賦予教士、貴族和市民這三個等級不小定的政治權力,對王權形成了掣肘。
至于美國,從清教徒移居到新大陸起,便存在著一種殖民社團自治的傳統,這里面雖可能也有一些威權成分,但集體投票是極為重要的決策方式。事實上,早期殖民社團自治的方式往往是投票產生領導人,投票做出其他重要決定。
沒有證據表明,早期清教徒的民主自治受到了古希臘的影響,正如18世紀東南亞華人搞民主共和的自治社團(“公司”),肯定沒有受到希臘人影響,而是遠離故土,擺脫先前政治束縛的客觀情勢使然。倒是贏得獨立戰爭及制定憲法以后,美國地方自治傳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節制。
為了“合眾國”的共同利益,地方政治體現在不得不向中央政府讓渡權力。十三個獨立的states或colonies這時得向聯邦政府交出一些可謂主權的重要權力。1787年通過的美國憲法明文規定:“各州不得締結任何條約、結盟或組織邦聯;不得對民用船只頒發捕押敵船及采取報復行動之特許證;不得鑄造貨幣;不得發行紙幣……”等。
甚至有左派認為,美國憲法是富人的一個反民主的巨大陰謀,因為分權制衡原則是對人民主權原則的反動,分走了本應完全屬于人民的權力,制衡了本應至高無上的人民意志。顯然,分權制衡意義上的民主是雅典人所難以理解的。
對民眾的許多重要賦權即通常所謂“人權”,也通過多個憲法修正案才逐漸得以實現的,如1791年頒布的《憲法第一條修正案》規定,國會不得制定“限制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的法律及制定“剝奪公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愿申冤的權利”的法律;1865年通過的《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規定,“在合眾國境內或受合眾國管轄的任何地方,奴隸制和強迫勞役都不得存在”;1920年頒布的《憲法第十九條修正案》則規定,“合眾國或任何一州不得因性別而否認或剝奪合眾國公民的選舉權”。這些重要的政治權利,都是針對共同體里不分種族、性別和財產多寡的所有人的,而非少數成年男性所專有。這又是雅典人所無法理解的。
如果一定要給出一個現代民主誕生的時間,這可以是1688年英國實現君主立憲的“光榮革命”,或可以是1789年開始的高揚自由民主的法國大革命。如果要追溯到更早的時候,說它是1215年英國大憲章的頒布,也并非不可以。
觀察者網:黃教授在采訪中講到了民主與國家基本國力的問題,認為“如果是一個強大的國家實行民主制,它有可能維持自己的生存;但如果是一個國家本身比較弱小,哪怕它實行民主制,面對強大的外敵,也不一定能夠生存”。在您看來,民主制的維持和一個國家本身的強弱的關系是否如此緊密?
阮煒:不知這里說的是古代民主,還是現代民主。
古代民主是氏族民主,或者說是國家形態尚不成熟,國家規模很小情況下的直接民主。這種民主與國力強弱并無直接關系。比方說,斯巴達通常被認為是寡頭制(但相對于現代國家,斯巴達其實相當民主),就是說在國家大事的決策上,少數貴族或“元老”發揮了關鍵作用,而在古典時期一般公民權力雖然越來越大,大體上僅只是在公民大會上以吼叫的方式“投票”而已。但斯巴達的軍力在整個古風和古典時期都是最強的。
雅典雖然是古代民主的典范,但其國力在搞激進民主之前或之初就已經相當強大了,所以在希波戰爭中能與斯巴達一樣,發揮中流砥柱的作用,把大量中小城邦或大大小小的部落團結起來,打敗波斯入侵者。倒是實行激進民主制以后,雅典犯了一些重大錯誤,如發動西西里遠征,如屠殺彌羅斯人,如把剛打了大勝仗的八個將軍判死刑等。這些錯誤無疑都起到削弱國力的作用。西西里遠征尤其使雅典大傷元氣。
現代民主是國家規模大,國家形態極為復雜情況下的間接民主,這就與古代民主大不相同。在現代民主中,公民只是投票選舉議員(或人代)和行政首腦,通常并不參與也不可能參與國家大事的決策,而由選舉產生的代理人代為行使自己的權力,至少理論上如此。
我以為,現代民主有威權民主和普選民主之分。在威權民主中,精英階層(貴族只是其一部分)權力相當大,民眾沒有形式上的政治參與,或者說參與程度非常低,卻能以這種那種大體上和平的方式表達其意愿,如請愿、靜坐、“散步”等等。在普選民主中,精英的權力有一定程度的削弱,民眾力量有一定的上升,能夠幾年一度地參與議員和行政首腦的選舉,所以至少從形式上看,其政治參與程度明顯高于威權民主。
英國自1688年光榮革命,一直到1832年第一改革法案通過(當年,不到成年男性人口的10%的少數有產公民因此法案獲得了選舉權),這一時期實行的是威權民主。之后,英國以后逐步向普選民主過渡,到了1928年,英國婦女終于享有與男性公民相同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也就是說普選民主最終實現了。
美國情況相似,在1860年取消對白人男性選舉權的財產限制之前,在聯邦和州的層面,大體上也搞的是威權民主,精英說了算,民眾雖有政治參與,但參政程度并不高,盡管在鄉鎮和社區層面,清教徒移民的自治傳統使政治參與程度相當高。
直到1920年《憲法第十九修正案》規定“合眾國或任何一州不得因性別而否認或剝奪合眾國公民的選舉權”,美國才真正實現了普選民主。就民主與國力的關系而言,英美都是在威權民主時期便獲得了強大國力。之后,英國衰落了,但原因并不在民主;美國的國力卻繼續上升,但原因非常復雜,與民主的關系似乎也不大。
我以為在古代,氏族部落民主通常不能加強國力,反而可能削弱國力。古代社會發展的總趨勢是形成越來越大、越來越復雜的國家,故而公民和小集團手中的政治權力逐漸被收上來,攏到精英手中,這或可叫作“去民主化”。在此過程中,國家變得越來越大,國家組織或結構也變得越來越復雜,國力也相應得到加強。羅馬帝國和波斯帝國規模和國力都遠超雅典和斯巴達,但這似乎與民主無關,倒是與“去民主化”有關。
但近代以來情況剛剛相反,人類一直在經歷一個民主化的過程。在工業化、城市化、富裕化和信息化的條件下,民眾不可能依然像從前那樣被動、沉默,其利益訴求總是要求得到表達。他們不僅已有表達的權利和意志,更擁有表達的資源和能力。人類已確然進入權利時代。面對新形勢,歐美各國發現,它們必須拿出一套因應策略。它們發現,用壓制、鎮壓的辦法來應對民眾,是不能解決問題的,而以談判、妥協的辦法來平息事端、維護穩定卻更為有效。它們發現,對民眾進行政治賦權是實現長治久安的最佳手段。只有一定程度地擴大民眾權利,包括表達權、選舉權、問責權,逐步提升民眾的參政水平,社會才能安定,國家才能發展。所以一定要區分古代民主與現代民主,不然我們的認知就會大受局限。
觀察者網:黃教授認為,“希臘文明最輝煌的創造如文學、哲學、藝術等,都是在雅典產生的,而且是民主制下的雅典。很難想象這些思想、文化、藝術的創造,和民主制沒有關系。如果雅典僅僅是由這樣一群暴民來統治,它能夠創造這么輝煌的成果嗎?”我們知道作為雅典民主制一大重要機構的公民大會上,雅典公民所討論的問題涉及到方方面面。那么,雅典民主制對希臘文明到底產生了多大的影響?聯想到四大文明古國,他們在古代是否實行民主制?這對他們各自的文明是否有什么影響?
阮煒:民主與希臘文明的輝煌到底有沒有關系?我的回答是:當然有關系。它肯定是希臘文明興盛的一個原因,甚至可能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但不是唯一的原因。《不自由的希臘民主》一書雖然認為相對于現代民主,希臘民主在很多方面不自由(如婦女、外邦人并不享有公民權,遑論奴隸;再如公民財產權得不到保障,沒有教育自己孩子的權利,沒有不參與政治的權利,沒有不信仰城邦諸神的權利等等),但從來沒有否認過希臘公民的政治參與度極高,有表達政治意愿的充分自由。事實上,雅典民主雖然犯了一些不可理喻的錯誤,但這不是因為公民不自由,恰恰相反,是因為其權力過大,政治自由過多,群眾與精英間之間出現了權力失衡。
但希臘文明之能取得卓越成就,究竟有哪些原因呢?
首先,希臘文明建立在埃及、兩河流域和小亞多個文明的基礎上,沒有這些古老而深厚的文明的滋養,任何可以歸諸“希臘”的文化貢獻都是不可能的。事實上,西元前7-6世紀,希臘經歷了所謂“東方化革命”,即大規模舶來東方文明成果為我所用。梭倫、呂庫古、畢達哥拉斯等著名人物都留學過埃及。甚至晚至5世紀末或4世紀初,柏拉圖仍游學埃及,師從寺廟祭司。再舉一個例子。帕特農神廟、德爾菲神廟和伊利的宙斯神廟等夠巍峨壯麗吧?但起初,希臘人根本不知道神廟為何。神廟建筑的樣式和風格、祭拜儀式的細節,神廟里的人員配備和管理,甚至神廟概念本身,統統都是從東方國家搬過來的(移植過程中當然不乏創新)。相比之下,同時期印度文明大體上就沒有這種優勢,中國文明更是完全沒有這種優勢。這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釋希臘文明何以顯得更為精致。
其次,從地緣環境看,希臘散裂為上千個城邦,即所謂“海洋文明”。希臘各地之間以及希臘世界與外部世界間通過海道和陸路有著相當密切的往來。這意味著,物質、信息在不同地區之間能夠頻繁地流動,這使大量人口能夠擺脫土地的束縛,周游四方,見多識廣,不斷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技術的刺激,從而培養了開闊的眼界和敏捷的思維。這種地理條件雖然不利于開出大型國家,卻有利于開闊眼界,活躍思想,有利于文化創新。
第三,談希臘文明很大程度就是談雅典文明,而古典時代雅典的繁榮建立在愛琴海地區諸多盟邦的經濟掠奪的基礎之上。沒有雄厚的物質基礎,也就沒有卓越的精神創造。事實上,雅典稍稍有點名氣的宗教建筑和其他公共設施都是在“提洛同盟”(前479年波斯人被趕走后,以抗擊波斯人侵略的名義成立的同盟;因盟會地點設在提洛島,現代人稱之為“提洛同盟”)建立之后才修建的。湯因比早就指出,雅典把大量盟費挪為己用,盟費實際上已變成“貢金”,盟邦實際上已變為臣屬,雅典實際上就不止是一個城邦,而是一個統治和壓迫著眾多盟邦的帝國了。但是,在雅典的絕對優勢面前,在雅典動輒派軍隊剿滅“叛邦”的威脅下,盟邦敢怒不敢言。貢金甚至被用來資助雅典民主,鼓勵公民參政。
第四,雖然民主希臘在宗教信仰、財產權利、人身自由等方面并不自由,但民主政治就其性質而言,公民不僅應有特定的政治立場,而且應當公開發表意見,甚至有立法規定,公民如果持騎墻態度,不選邊站,不發表意見,就要受到懲罰。這意味著,盡管有時會出現壓制言論的情形,言論自由大體上是能夠得到保障的,不然就無法解釋阿里斯多芬對雅典諸多名人、要人(包括蘇格拉底)的嬉笑怒罵甚至惡毒攻擊了。即便蘇格拉底和阿那克薩哥拉等人因言獲罪,以當時落后的交通通訊條件和社會管控技術,民主雅典對于個人思想意識和文化的控制決不可能達到二十世紀那種荒誕的程度。這種相對自由對于活躍思想和繁榮藝術至關重要,但并非不意味著雅典人在其他方面享有現代意義上的自由。
第五,氏族民主制轉型成為激進民主制之時及之后較長一段時間,希臘出現了一種活躍的政治和智識氛圍,或者說經歷了一次所謂“古代啟蒙”運動,這對于哲學、科學、歷史學、文學和藝術的繁榮非常有利,尤其給哲學的興起和繁榮創造了良好條件。哲學的開出需要有一種自由、活躍的智識氛圍,在這種氛圍中,享有充分政治權利的人們在人民大會、議事會和民眾法庭等公開場合能夠自由地發表看法,對他人的意見表示同意或者不同意,甚至就特定問題展開激烈的辯論,久而久之,便養成了一種窮根究底的論辯風氣和思維習慣,甚至表現出一種“對抽象概念的分析的偏愛”(G•E•R•勞埃德,《古希臘的民主、哲學和科學》),這對科學、哲學和歷史研究的發展至為關鍵。這能一定程度地解釋為何希臘哲學顯得比其他哲學更精致,希臘科學比其他文明的科學更發達。
第六,若借用雅斯貝斯的說法,西元前8-2世紀的中國、印度、希臘都處在所謂“軸心時代”,或者說,它們都屬于所謂“軸心文明”。中國和印度文明與希臘文明一樣,大約在同一時期也取得燦爛輝煌的成就,各自產生了孔子、佛陀等一大批偉大人物。這意味著,比之其他,時代因素可能更為重要。與希臘文明不同的是,中國和印度都是原生文明,即未受其他文明影響、獨立自主發展起來的文明,而希臘卻是建立在埃及和兩河流域人類成就基礎上的一個次生文明。盡管“軸心時代”的中國、印度、希臘文明都不可能不實行這樣或那樣的社會控制,但言論自由大體上還是能夠保障的,因為那時不可能實行20世紀式極為高效率的輿論和信息管控,否則便不可能產生一大批影響后世兩千多年的思想家了。
如此看來,文明興盛和天才倍出的原因不是單一的,而是多方面的。說希臘民主缺乏自由或在某些方面“不自由”,并不等于說它不能取得輝煌成就,不能產生卓越人物。達•芬奇、米開蘭基羅、巴赫、莫扎特、莎士比亞、伽利略、牛頓等文藝、音樂和科學巨匠所處的時代非常自由嗎?普選了嗎?那時不僅很難說比現在自由,普選也根本還沒有提上議程,甚至很難想象。斯賓洛莎、洛克、休謨、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等思想家所處的時代非常自由嗎?普選了嗎?事實上,他們所處的時代很不自由,很不民主,很有壓迫性。現在看來正是爭取自由民主、反抗專制和壓迫的斗爭成就了這些思想巨匠。
請注意,早在2008年,《不自由的希臘民主》就表達了以上的看法。
觀察者網:在《雅典民主與西方民主傳統》中,黃教授提及“蘇格拉底之死”,您有什么新的見解或補充?
阮煒:我基本同意蘇格拉底之死很大程度上是自己的選擇這種觀點。雅典民主的確有以眾暴寡的傾向,做出了一些不可理喻的判決或決定,但這主要表現在其他方面,就是說,蘇格拉底之死并不是雅典民主以眾暴寡傾向的最佳例證。另一方面,既然蘇格拉底其人屬于貴族寡頭派,既然他的弟子中集聚了貴族寡頭派最重要的人物,不僅有柏拉圖、色諾芬這樣后來成為哲學家、思想家的人,還有民主派的死敵,如直接領導了前404-403年對民主派搞大屠殺的克里提亞和卡爾米德,更有亞西比德這種初為民主派,后叛逃至斯巴達,對雅典造成重大戰略傷害的人。
因此,民主派歷經苦難重新掌握政權以后,要他們對貴族寡頭派一點不懷報復之心,而對之以怨報德,是不現實的。換句話說,蘇格拉底跟民主政權的關系至為緊張,民主派有充分的理由懲罰他,甚至處死他。但從流傳下來的文獻看,民眾最初似乎并非一定要置他于死地,僅只判他有罪;只是在他講了一些挑釁性甚至羞辱性的話以后,才在第二輪投票中判他死刑。據柏拉圖《克里同篇》,即便判死刑以后,他也有機會逃離雅典。所謂蘇格拉底因“不敬神”和“腐蝕青年”罪而被處死,是一個簡單化的說法。從較淺的層面看,他的死的確像是一種自我選擇,或一個“悲劇”。但從更深層面看,原因卻在于貴族寡頭派與民主派之間的極為緊張的關系,在于民主派對寡頭派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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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張苗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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