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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會、政客與民初政治生態——宋教仁遇刺案真相再探
關鍵字: 宋教仁宋教仁遇刺宋教仁之死張曉波民國民國政治袁世凱辛亥革命【觀察者網按:今天(2013年3月20日)是宋教仁遇刺一百周年紀念日。辛亥百年,反思民國是中國知識界欲罷不能的話題。在民初的人物長廊里,宋教仁尤其令后人扼腕。“為憲法流血之第一人”(孫中山),出師未捷身先死,何計后人用他的鮮血渲染怎樣的故事。歷史既是完成的,又是敞開的,今人如何解釋歷史也就意味著如何開創未來。一種態度是乞靈于歷史,在過往斑駁碎影中寄托鄉愿,戰戰兢兢,昨是而今非。一種態度則是包容歷史,坦然對之,于毫厘細微間開拓,激活歷史與未來。為憲政而死固然悲壯,憲政失敗之教訓后人又可曾認真汲取?民間學者張曉波討論民國歷史,材料豐富,娓娓道來,細膩平靜,如《第一次淞滬之戰與民國政治》。在今日各種民國敘述雜陳的思想界獨樹一幟。近日,張曉波著《民國的開端——宋教仁評傳》由光明出版社出版。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章永樂認為,此書重新解釋北洋軍閥,全新定義“惰性軍政集團”,有助于我們重新審視民國初年的形勢,為研究民國史提供了新的視角。作者特授權觀察者網獨家發布本書第一章。全文分四小章,分別是:1、宋教仁之死;2、刺宋案第一環節:刺客與謀主;3、刺宋案第二環節:“秘電”;4、刺宋案第三環節:政客與政治。】
張曉波著《民國的開端——宋教仁評傳》封面幫會、政客與民初政治生態
——1913年宋教仁遇刺案真相再探日出雪蹬滑,山枯林葉空。
徐尋屈曲徑,竟上最高峰。
村市沉云底,江帆走樹中。
海門潮正涌,我欲挽強弓。
——宋教仁•登南高峰
1913年3月2日
1913年3月20日晚10時45分,滬寧鐵路車站的三聲槍響擊殺了正欲問鼎民國政壇的國民黨領袖宋教仁。暗殺激起的二次革命及隨后的政治壓制,宣告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共和國的失敗。民初鼎沸的議會政治與政黨活動,如曇花一現,終歸于沉寂。
宋教仁遇刺,成為了民初政治的一個轉折點,從此往后十幾年間,是所謂軍閥的時代,袁世凱之后,原本在表面上還算是被捆縛在一起的大大小小諸多軍閥,一躍成為中國政壇的主角,互相攻伐以爭權勢,國家四分五裂,政治保守無為,外交仰人鼻息。中國近代政治,走入最為混亂黑暗的一節。北洋軍閥時代的終結,要等到十四年后國民黨與共產黨聯合北伐。但軍閥,并未隨之而去。整個民國,北洋軍閥時代培植并成長起來的軍閥與及新崛起的軍閥,猶如青天白日之下的幽魂,始終沒有散去。
1912—1913年年初,宋教仁與新創立的國民黨曾有一段努力,期望在《臨時約法》等法律體系的前提之下,將北洋軍閥這頭實力巨獸捆住。宋與其同仁相信,通過議會——責任內閣制,能夠解決國家分裂對抗、排除強人政治;通過政黨政治,能夠實現政權和平禪遞,實現政治的螺旋上升。但1913年3月20日晚的沉悶槍聲,宣告了這些期望終究只是想象,第一共和國對自我的政治期許,破滅了。由此,宋教仁遇刺案也成為民初共和政治失敗的一個關鍵性轉折。刺宋案之后,國內政治形勢急轉直下。以宋教仁為代表的國民黨穩健派與北洋系的合作空間不復存在。國民黨中的激進派主張“二次革命”,最終國家進入內戰狀態。
宋教仁像
1913年刺殺宋教仁案,被認為是百年懸案。原因在于案情涉及人事關系,相當之復雜,同時案情本身,又顯得撲朔迷離,并且,宋案因為牽涉當日政治最高層,使得案件的審理無法按照正常的程序進行。種種緣故,使得宋案最終成了懸案。但也因為這一案件本身極為重要,所以它長久地吸引人們的注意。盡管宋案的解釋頗多,國民黨一方的看法,應當說至今仍是主流意見。
革命黨認為,宋教仁遇刺,乃是受國務總理趙秉鈞與臨時大總統袁世凱指使。其依據,是根據當時在應夔丞(共進會黨魁)家查抄出的函電。這些函電,是應夔丞與內務部秘書洪述祖、國務總理趙秉鈞往來的信函,甚至在信函中還提到了“極峰”(即袁世凱)。在1913年3月13日一條北京洪述祖發給應夔丞的電文中,洪述祖明確提出了“毀宋酬勛位”的說法。而此后,應夔丞策劃了暗殺行動。
一直為國民黨宋教仁派喉舌的《民立報》對秘電的解讀【1】,就相當具有代表性。《民立報》在對應夔丞與洪述祖往來函電(二月八日電)的解釋中,將案件的邏輯說得很清楚:
袁、趙蓄謀傾陷宋先生,無時或忘。至應犯一再遷延,乃知宋先生的名譽無術毀壞,不得不毀壞宋先生之身命。故宋先生之死,袁、趙死之,非洪、應與武死之也。【2】
也就是說,《民立報》認為,應夔丞殺宋教仁,并非意外,而是在長期策劃毀壞宋教仁名譽無法得逞之后,出了殺人滅口的下策。
《民立報》的解釋,實際上被日后大多數歷史學家所承襲。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說“我們看了前面的證據,不惟可以斷定趙秉鈞是謀殺的嫌疑犯,就是袁世凱也不能不被認為謀殺嫌疑犯之一,參以后來應桂馨與趙秉鈞暴死的經過,袁之為謀殺犯,尤很明白。”【3】陳旭麓、何澤福所著《宋教仁傳》,稱,“袁世凱在秘密下達暗殺命令的同時,公開致電宋教仁,要他迅速赴京,共商國事”。【4】在汪向陽等著的《宋教仁與民國初年的議會政治》一書中,論者也認為“堅持獨裁的袁世凱絕不肯容忍其權利受到威脅”,“就在宋教仁滿懷政治抱負地赴京組織國民黨內閣時,袁世凱派人于3月20日夜將其刺殺于上海的滬寧車站”。【5】具有官修史書色彩的中國社科院近代史所《中華民國史》二編一卷稱“證據的公布,暴露了袁世凱的元兇面目”。【6】
對于宋教仁遇刺一案的主兇,臺灣與海外學者與大陸學者基本持相同看法,吳相湘著《宋教仁傳》認為“4月25日,程、應聯銜通電公布重要文證,霹靂一聲,陰霾盡揭,至此袁世凱、趙秉鈞授意殺宋已成鐵案,蓋為素喜應用暗殺手段之袁氏一空前杰作也。”【7】張玉法認為,“一九一三年初,國會選舉結果,國民黨大獲全勝。該黨代理理事長宋教仁旋行長江一帶,非議時政,高倡政黨內閣,遭袁氏之忌。是年三月二十日,袁政府斷然運用非法手段,暗殺宋教仁于滬寧車站”。【8】
海外漢學對于宋教仁遇刺一事的謀主,也基本與中國學界的看法相一致。在漢學研究界享有盛譽的《劍橋中華民國史(1912~1949)》一書對宋案做了如下表述:“一系列證據證明,這次暗殺是由袁世凱政府指使的”,“袁氏之暗殺宋教仁,并不簡單是為了清除政敵,而是表明袁世凱與宋教仁之間,在組成全國政府的觀點上有著根本的分歧。”【9】
各家論說,基本上將兇案的主使者指向袁世凱。但在上述論著中,關于刺宋一案,并沒有對本案細節進行反復的辨析,其結論還有待進一步的論證。歷史是層累地造成的,同時也是被不斷地重復而加強,后來獲勝者奪得歷史書寫權力、正邪對立模式的思維習慣、對于幫會與軍閥的厭惡,都在不斷加強對宋案本身判斷的引導。
宋案從發生至今,各種說法紛紜,已成百年懸案。【10】本文通過對于與宋案相關人員的分析、往來密電的反復考證之后認為,宋教仁遇刺,袁世凱政府難辭其咎,甚至是有力的推動者。但就具體到個人,趙秉鈞與袁世凱是否直接指使暗殺,難有直接的史料有力證明。
華興會部分領導人(1905年攝于日本東京)。前排左起:1黃興,2未知,3胡瑛,4宋教仁,5柳揚谷;后排左起:1章士釗,2未知,3程家檉,4劉揆一
民國第一屆內閣閣員。后排左一為宋教仁。前排左起:教育總長蔡元培、工商次長王正廷海軍總長劉冠雄、代外交總長胡惟德、內閣總理唐紹儀。后排左起:農林總長宋教仁、交通總長施肇基、陸軍總長段祺瑞、司法總長王崇惠、國務院秘書長魏宸組。
1、宋教仁之死
1913年3月20日晚,宋教仁從上海赴京。這一年年初,國民黨在國會選舉中大獲全勝。宋教仁時任國民黨代理理事長,如不出意外,將北上組閣,成政府總理。時年,有十年老資格革命黨人宋教仁年僅三十一歲,正處而立之年,組責任內閣之夙愿得遂,正指點江山,意氣風發。十余天前,宋氏登杭州之南高峰,看錢江潮起潮流,作詩言志,舒胸中之意,稱此時之心態,似“競上高峰”,“欲挽強弓”以成政治偉業。
晚十時許,宋教仁與送行的人抵達滬寧車站。車站有專為議員而設的接待室,宋教仁與送行者在接待室中休息。10點40分,一送行人吳仲華來告,請宋教仁上車。吳仲華先行,依次是拓魯生、黃興、陳勁宣、宋教仁、廖仲愷等,魚貫而行。走至車站入口的剪票處,宋伸手去取收票員剪過的車票,突然響起了一聲沉悶的槍聲,擊中宋教仁腰部。隨后又響起兩聲清利的槍響,顯然沒有再擊中人。
上海滬寧車站20年代的老照片。1909年,滬寧鐵路局建成一座四層高的滬寧車站。該樓為英國人設計,造價32.9萬銀元。宋教仁就在這里被刺殺。
按照于右任的回憶,此時他正在議員接待室與友人敘話,見接待室中不見宋教仁與黃興,以為二人已上火車,忽然聽見槍聲,知有異變,急忙往前查看,見宋教仁倚靠在檢票口的鐵柵旁。宋教仁痛苦已極,口呼叫“吾中槍矣”。于右任、黃興等一面安排追捕兇手,一面派人借汽車,送宋教仁前往滬寧鐵路醫院。而當時諸人欲先護持宋教仁,而車站警察也不知去向,兇手竟揚長而去。
一位目擊者后來向警署報告稱,槍手“身材矮小,著黑色軍衣”當時目擊者稱,兇手開第一槍命中宋教仁之后,即匍匐于地,隨后左右連開兩槍,用意為嚇唬追捕之人。
另一位目擊者當時看到一人在地上爬起來,從月臺往外狂奔,中間連跌兩次,終于消失在車站,該目擊者還注意到,當時車站沒有巡警,并且案發前一直在水果攤前的兩個男子,也神秘消失。
于右任送宋教仁至醫院后,因醫生不在,只能將宋安置在別室。宋教仁痛極,強將于右任拉到胸前,稱:
“吾痛甚,殆將不起,今以三事奉告:(一)所有在南京、北京及東京寄存之書籍,悉捐入南京圖書館。(二)我本寒家,老母尚在,如我死后,請克強與公及諸故人為我照料。(三)諸公皆當勉力進行,勿以我為念,而放棄責任心。我為調和南北事費盡心力,造謠者及人民知原委,每多誤解,我受痛苦也是應當,死亦何悔?”【11】
于右任頷首應允。
宋教仁傷在右腰骨偏出處,等到醫生到醫院檢查后即動手術,十二時三十分,取出子彈。子彈形狀尖小,為六寸勃朗寧手槍子彈。宋教仁受彈處流血不多,但因為傷處接近心臟,痛苦不堪,醫生取出子彈后即注射止痛藥,使宋教仁安睡。眾人詢問宋教仁安危,該院醫生Dr.Culpin(格爾本)告知不敢斷言宋教仁生死,需四十八小時候后再作判斷。隨后黃興至醫院,宋教仁向黃興招手,說“如我死后,諸公總要往前做”。并請黃興代擬電文給袁世凱。
黃興隨后出,按宋教仁之口授,給袁世凱發電文,語云:
北京袁大總統鑒:仁本夜乘滬寧車赴京,敬謁鈞座,十時四十五分,在車站突被奸人自背后施槍,彈由腰上部入腹下部,勢必至死。竊思仁自受教以來,即束身自愛,雖寡過之未獲,從未結怨于私人。清政不良,起任改革,亦重人道,守公理,不敢有一毫權利之見存。今國基未固,民福不增,遽爾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總統開誠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權,俾國家得確定不拔之憲法,則雖死之日,猶生之年,臨死哀言,尚祈鑒納!【12】
二十一日晨,《民立報》周錫三侍疾,扶宋教仁解手,二十分鐘始出,尿血。宋謂周錫三,“吾不畏死,特苦痛耳,出生入死,吾習慣之,果醫者能止吾之痛,則死亦何恐”。周錫三安慰再三,宋又嘆息,“吾不料南北調和之事,若是之難,時事如斯,奈何!奈何!”,復又稱,“罷了,罷了,惜兇手在逃,不知被誤會者,乃何許人”。
六時,醫生來。周錫三告醫生宋教仁病狀,醫生檢查再三,再為宋教仁注射嗎啡止痛。十分鐘后,黃興、于右任、陳其美等到醫院。
十時二十分,宋教仁醒,屢吐。黃興請醫院再請醫生。于是格爾本即召來比林哈斯醫生至。二人再次檢查后,認為需要開割檢查宋教仁傷勢。于右任等同意。
二時,開割檢查。檢查結果為大腸有一處為槍彈洞穿,故腸中飲食溢出腸外,此為痛楚之原因。腸外之血,隨腸道破裂處入腸內,此為尿血之原因。醫生遂修補腸道,取出淤血,并縫合創口。
五時,宋教仁頻頻呼痛,慘不忍聞。侍者告之以受內傷之故。
二十二日晨四時,《民立報》獲醫院電話,稱宋教仁恐將不起。黃興、于右任接電話后,急赴醫院。此時宋教仁已雙手發冷,目睛仰翻。黃興撫宋教仁之面,痛言,“鈍初你放心去罷。”
午間十二時,臨殮。黃興、于右任等人皆失聲痛哭,陳其美悲慟尤甚,頻頻說,“此事真不甘心。”
宋教仁自遇刺至死,前后不過三十小時,因傷重不治而死。宋死于二十二日上午四時,《民立報》記者稱,宋至死,猶不瞑目,在側者數以手撫之,稍頃又睜,如是者數次,至十二時臨殮始瞑目。
二十三日正午十二時,宋教仁出殯。滬寧鐵路醫院門口送殯者數百人,擁擠不堪。三時,扶宋教仁靈柩登輿,其時,滬上賓客、商團、軍隊至醫院附近者三千人。軍隊出醫院,途經北四川路、河南路、福州路、浙江路、松江路等路,至《民立報》社門首,送殯隊伍暫停。宋教仁《民立報》同人在道旁設祭行禮,創辦人于右任痛哭不已,盡述宋氏主《民立報》筆政之艱辛:今日不敢為私交哭,不敢為《民立報》哭,實為中華民國前途痛哭。于右任同人聞言,皆失聲。道旁旁觀者,聞言亦為之泣下。祭畢,于右任泣不可仰,同行者扶起,仍隨隊伍送葬。道經鄭家木橋直達斜橋。
自醫院至斜橋,期間十余里,所經之地,觀者側立十余層,人如潮水,卻肅穆安靜,唯聞嘆息之聲。送殯隊伍,除黨員外,有伍廷芳等名人,有外國人、日本人、朝鮮人,有女子,有學生,皆徒步相送。《民立報》稱,宋教仁出殯,送殯者之眾、秩序之整嚴、觀者之擁堵,為上海數十年來所僅見。
宋教仁在極度痛苦中死去。死前,尚不忘調和南北的大事,并上書袁世凱,望袁保障憲法。死后,備極哀榮,一顆民國政壇上年輕有為的新星就此隕落,黨人、商團、民眾與外國友人痛悼不已。
宋案發生、兇手未逮捕之前,輿論界對于此事的討論,已經沸沸揚揚,各種說法紛起。《民立報》當月23日刊文即指出當日社會輿論對于宋案的混亂:
對于此事之評論,則無不以刺客為受人指使而來,灼然共見。其議論中約略可分為數派:有一派謂發生于黨爭者,國民黨于議院既占優勝,又主張政黨內閣,權利關系,遂有他黨生出齷齪之感想,致產生此兇殘之手段者;有一派謂議員有定昨晚北行者,因宋先生被刺,立即至車站、船埠取回其行李,視宋先生傷勢如何,以確定其趣旨者;有一派謂此系宗社黨所指使者;又一派謂此意外事,與總統問題極有關系者;又有一派謂宋先生系極有力之政治家,其北行之職,志在調和南北,反對黨之加害宋先生者,正以害國民,自此南北統一之希望,益陷于渺茫之境者;又有一派謂國民黨失一宋教仁,將有百宋教仁出,前仆后起,以從事于建設事業,經此一打擊,國民黨或可益加振作,且打消其從前之暮氣者,云云。【13】
刺客武士英
這些猜測,雖然互不統屬,但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相通的。其一,宋教仁遇刺,不是個人私怨,而是政敵的齷齪手段。其二,宋遇刺,將是民國政治的一大危機,關涉議會、內閣、總統、南北調和乃至國民黨改造等等民初政治中最大的問題。
那么,到底誰是刺宋兇手?就在宋教仁遇刺次日,國民黨就得悉,刺客名為武士英。二十三日,宋教仁出殯這一晚,英租界巡捕就捕獲了武士英幕后主使、上海青紅幫的首領之一應夔丞。而隨著線索將越挖越深,案件直接牽連內閣總理趙秉鈞與臨時大總統袁世凱。宋案的漩渦越卷越大,果如案發之初議者所言,民初政治遭遇了嚴重危機。
2、刺宋案第一環節:刺客與謀主宋教仁遇刺第二天,上海五馬路六野旅館的住客就向國民黨方面報告,十四號房客武士英形跡可疑,有作案嫌疑。
據旅館住客方面陳述,武士英為山西人,身材矮小,面目可憎,自稱曾為滇(云南)省管帶,辛亥革命之后浪跡上海,但其生計極其蕭索。二十日午前,忽有一馮姓及其馀三四人,來與之作附耳語。
此數人來后,武士英喜形于色。其后,武士英向鄰室借車資。鄰室與武士英朝夕相處,不能推卻,給了武士英小洋一角。武士英答“不夠,將至西門,路甚遠也”。鄰室遂給了武士英小洋三角。當日晚八時,武士英回到旅館,服裝已易為西裝,對鄰室說,“我今已有錢”。隨手就取出一元給鄰室,鄰室推讓,武士英又說,“我事成尚有千元”,說完就出門而去。
第二日,宋教仁遇刺的新聞遍傳上海。鄰室發覺昨日武士英的舉動有異,并查詢此人行蹤,發現武士英二十日夜并沒有回旅館,二十一日晨七時曾來旅館結賬,隨后就不見了。武士英鄰室覺得事有蹊蹺,就向國民黨方面報告。不過,國民黨方面卻再未獲得武士英的蹤跡。
宋遇刺后第三天晚上(3月23日),新的線索又出現了。國民黨方面又獲一個一售賣古董、字畫的河南商人王阿發的報告。王阿發稱,一個星期前,因售賣字畫,曾到小西門外應桂馨(即應夔丞)家。應向王出示一照片,稱要辦照片上的人,并允諾事成之后籌洋一千元。王阿發考慮之后,稱無此能力,遂將照片退回。因見近日各報所登遇刺者宋教仁照片與當日所看者相同,特來報告。
國民黨方面遂帶王阿發向法租界總巡報告。隨后,國民黨特派員某君外出偵查,知應夔丞經常出入妓女胡翡云家吸食鴉片,乃引導法國總巡率巡捕多名至其處。至妓女胡翡云處,不獲應,胡稱應在迎春坊三弄李桂玉家吃酒。于是,法捕再往迎春坊三弄,果然應夔丞在樓上吃酒。國民黨特派員誘之出,于門首捕之。被捕之時,“應面色如死灰”。
應夔丞被捕之后,法租界隨后就抄應家,凡客來訪者,皆被捕。家眷與客異室看守,并在來客中逐一審查。有一客人身材短小、著新衣,特別引人注意。國民黨方面就懷疑此人是真兇武士英。于是派人到滬寧車站找來目擊者,并同時去六野旅館找人辨認。兩方面人都確認該人就是兇手武士英。武士英被捕之后,對刺宋一事,供認不諱。
巡捕在對應夔丞家的搜查中,還找到了刺殺宋教仁的五發手槍。刺宋之時,武士英曾放槍三次,故該槍內剩余兩顆子彈,而槍內子彈與宋體內取出的子彈一致。線索并沒有止于此,很快法租界巡捕又在對應夔丞家的抄查中,獲得大量信件,這些信件表明。應夔丞謀刺宋教仁,背后又牽連進來內務部秘書洪述祖。
武士英被捕,還有一段巧合。巡捕房排查胡翡云家之后,武士英也躲藏在妓院。于是,武士英與胡翡云雙雙前往應夔丞家報信,不料卻自投羅網。
至此,刺宋案的真兇與雇兇殺人者皆被捕。
主使刺殺宋教仁的青幫大佬應夔丞
與應夔丞聯系并被認為是下達刺殺宋教仁指令的的國務秘書洪述祖
那么,兇手武士英是誰?殺人動機又是什么?根據當日的調查與及法庭審理提供的資料,我們對直接兇手武士英為數不多的情況,可以做一個大概的說明。
刺客武士英,原名吳福銘,山西平陽人,曾在貴州學堂讀過書。辛亥革命前后,曾在云南充當七十四標二營管帶。辛亥革命后,南方軍隊大規模裁員,他就流浪到了上海謀食。六野旅館旅客就稱武士英的狼狽之態,“生計極蕭索,時出向上海名人乞募川資”。又有報道稱,武士英“曾代人銷售肉桂三支,偷取兩支,又將其一支之售價百數十元吞沒,復經告發,為法公堂拘獲訊實,拘押一月了事”,“又有人見其時時往來滬、寧,忽對人自稱參謀員,忽又自稱參議員”。總之,這名被裁撤的前滇軍管帶在上海相當不得意,坑蒙拐騙,無所不為。
南方軍人在辛亥之后不得意,武士英不是個案。民國元年(1912年),南北議和成,隨后南方裁減兵員數十萬人,卻沒有辦法妥善安置。士兵如何復原,成了一個大的社會問題。這些兵士,在辛亥年,或多或少曾為革命出過力,也對革命功成之后分一杯羹心存幻想。然而,革命之后,非但未有獲利,反而被裁汰,混跡社會,又沒有的謀生的辦法,難以立足,討口飯吃尚且不得。裁兵而成兵痞,對社會不滿之心態,正可為人利用。同時,因武士英曾當過兵,會使用槍支,素有軍事訓練,身手敏捷,也正是刺客的最佳人選。
據事后《民立報》報道武士英供詞,武士英殺宋教仁,完全是受人(應夔丞)利誘蠱惑:
行刺前一日,有姓陳的來約我入共進會。姓陳的在五六日前,茶店中認得的,當時陳對我說,現在我們要辦一人,這人與中國前途有非常關系,這人是無政府黨,我等將替四萬萬同胞除害。我因聽說這人與中國有害,所以答應去了。這日同陳去吃茶,晚上到六野旅館開一房間。到行刺的那日,我與陳在三馬路半齋吃夜飯,酒已吃得半醉,陳就告訴我這人姓宋,今晚就要上火車,故今天就好行事了,說畢將手槍交給我。這時另有二人,一名□□,一名□□□,同時叫車子到火車站,買月臺票三張,有一人不買票,在外面看風。票才買好,已見宋至,姓陳的就指點我說這就是宋某,后來等宋從客廳中出來,走至半途,我即開槍打了一下,然后就逃至門口,見有人來,當即仆地,再在后放了一槍,而逃到門外,坐黃包車到應桂馨家。及進門,則陳已先至,陳尚對我說道:如今好了,已替四萬萬同胞除害了。又初入共進會時,即見應一面,行刺后又見應桂馨,應甚稱贊我能干,且說將來必定設法,令我出洋游學。至于手槍,于行刺后已經交回姓陳的了。在此,問官詢問:行刺后,曾許有酬勞否?武答云:沒有。當時曾許我一千塊洋錢,但是我只拿得三十元云云。【14】
武士英的供詞中,關于宋教仁所屬的政黨(國民黨),并不了解。不過他對作案的動機,交代得很清楚,之所以殺宋,是因為“名利雙收”。“名”指的是入共進會之事,而“利”則是應夔丞許諾事成之后的一千大洋。
共進會,是當時上海的一個由前幫會(青幫紅幫公口三幫)組成的半政團性質的組織,而應夔丞正是共進會的首領。入共進會,對武士英來說,無疑是獲得了一個巨大的社會保護傘。而一千大洋,這在當時也是一筆不小的巨資,對落魄的武士英來說,這個誘惑也相當大。
武士英為應夔丞刺殺宋教仁,在情在理。就刺客人選與行為邏輯來說,武士英刺宋,本沒有多少疑問,一切證據也指向武士英是兇手。產生疑問的是,后來武士英在庭審時翻供,否認受了應夔丞指使。如果從武士英被邊緣化的社會心態以及其曾為職業軍人角度來設想的話,武士英翻供,自擔責任,可能出于一種一人做事一人當的“好漢情結”。據當時記者報道,武士英在庭審中,從無懼色。他被帶出法庭受審時,居然沾沾自喜地說:“我生平未曾坐過汽車,此次因此案而坐公車,也是一樂。”這也是武士英“雖死無憾”心態的反映。
但武士英的翻供,顯然不可能為應夔丞證明清白。以民初武士英這樣的邊緣人物,根本無緣得知宋教仁的行蹤,也沒有能力獨立策劃刺宋這樣的大案。武士英的初供、在應夔丞家查獲的手槍和來往密函,直指應夔丞。
那么,雇兇殺人者應夔丞是又是什么人,雇兇目的何在?
早在《民立報》報道的查抄應夔丞家之時,就注意到了應夔丞府第不同凡俗。應府在新北門外文元坊,有房三十余間,甚為豪闊。府門有兩塊牌子,分別為“江蘇巡查公署”與“中華民國共進會機關部”。
私人府邸,同時作為兩個機關的衙署,說明應夔丞身份不一般。在后來的一系列報道中,應夔丞本人奇詭的身世經歷,也變得逐漸清晰。
應夔丞,原名應桂馨,字夔丞,四十九歲,原籍浙江寧波人。應其人,外觀壯偉,出手闊綽,善于逢迎交際,有文化功底,中西文略虧門徑,處于華洋混雜之上海,會圓熟操弄英語。應夔丞早年家底頗豐,因游手好閑,又染上煙癮,整日沉迷鴉片館,家道由此敗落。因緣際會,應夔丞在鴉片館認識了清末上海幫會中最重要人物的范高頭。憑借處事圓滑狡黠的本事,應夔丞為范高頭所欣賞,并提拔為得意助手。范高頭為清末幫會最為著名人物之一,其幫會主要從事販賣鴉片,開設煙館,最盛之時,下轄數千成員。范高頭本人,出道之前,為滬上一船夫,未入幫會。故應夔丞拜著名青幫頭目李征五為師,排號“大”字輩。
青幫排輩,按“清、凈、道、德、文、成、佛、法、仁、倫、智、慧、本、來、自、信、元、明、興、理、大、通、悟、學”二十四字代代相傳。至清末,隨著青幫上一代“理”字輩的紛紛過世,“大”字輩已屬青幫中輩分最高的人物。時在法租界獨霸一方的黃金榮,因未入正式幫會,自稱“天”字輩,意為比“大”大字輩更高一級。而下一代青幫領袖人物杜月笙崛起于1910年代,其輩分不過是“悟”字輩,與“大”字輩還差一輩。
應夔丞協助范高頭打理幫派事務,在清末青幫中獲得了較高的輩分,這成了他后來屢次起伏的幫會資本。后范高頭在江蘇海門與巡江緝私營發生沖突,雙方開戰。幫會成員在沖突中因殺死官兵,政府自然不會善罷甘休,不久范被拿獲正法,其黨羽也四散逃匿。
應逃避了一段時間,恰逢山東賑捐,遂花錢捐了一個候補知縣。后又因貪污不法事,棄官逃走。遁跡一年之后,應夔丞因通洋務,得了河南一官員的欣賞,改往河南省辦差。不久又因為大肆招搖,為同僚忌憚,遂查應在上海不法事。應不得已,又掛冠回寧波,旋又因侵占宗族公祠公產,引發同族公分,應又回上海。
辛亥革命前,應夔丞入同盟會,與陳其美往來密切。同盟會向來重視利用幫會力量鬧革命,在資金與人力上,都對幫會有所倚仗。陳其美之所以能在上海站穩腳跟,更與幫會的支持,大有關系。應夔丞在青幫中地位高,又廣有產業,自然成為陳其美最信得過的幫會成員與得力后援。應夔丞家新北門外文元坊遂成為同盟會中部總會活動的一個據點。據稱辛亥革命前,于右任也長期住在此處。辛亥革命中,率部攻打上海制造局的,就有青紅幫組織的敢死隊,據稱應夔丞也曾組織敢死隊為陳其美效力。革命成功之后,同盟會一方的陳其美與光復會一方的李燮和發生總督之爭,青紅幫勢力再一次襄助陳其美,使其奪得上海都督之位。
應夔丞積極參與革命,自然并不是做賠本買賣。革命之后,陳其美視應夔丞為左臂右臂,任命其為滬軍政府諜報科長。孫中山赴上海,也由應夔丞殷勤招待。后應夔丞扈從孫中山入南京,擔任護衛隊隊長,隨后改任庶務科科長。因終究不脫幫會作風,南京臨時政府北遷之后,應夔丞解職返滬。1912年7月,應夔丞在陳其美的支持下,召集長江上下游青、紅、公口三幫,組織中華國民共進會【15】,充會長。9月,應夔丞入鄂活動軍隊發動兵變。鄂省兵變失敗,副總統黎元洪通電緝拿應夔丞,獲即正法。應又返回滬上,隨后結識內務部秘書洪述祖,經洪述祖與陳其美的多方疏通,得江蘇都督程德全轉圜,注銷通緝,并委任為江蘇駐滬巡查長。
時任上海督軍的陳其美
應的這份履歷表之大起大落,好比過山車,讓觀者應接不暇。前清之際,敢隨范高頭以幫會之力挑戰清廷,又勾連革命黨人以敢死隊攻擊清廷衙署,民初之后,煽動黨徒四處活動,甚至于挑動兵變。處在的黑白兩界,數跌數起,應夔丞這類奇詭人物的生存技巧,也只有處清末與民初國家與社會大變革大動蕩時代才有可能立足。不過,應夔丞數度顛仆背后,始終透露出一致的消息:幫會與政權之間的多重關系。
作為前清青幫“大”字輩的大佬,應夔丞在亂紀違法的同時,也有反對清廷的一面。但應的反清,是為“亂”而反,并沒有遠大的政治理念。而革命黨人(陳其美)利用的,恰恰是應夔丞的青幫勢力,以此造反。不獨上海如此,幫會勢力參與革命,甚至主導革命,是辛亥年革命的一大特色,四川、山西的哥老會,云貴的公口,上海的青紅幫,都是革命中重要的力量。但隨著新政權的確立,幫會勢力與革命黨人的矛盾,就凸顯出來了。
幫會勢力參與革命,并無建設心態,要的是在革命之后進入政權分一杯羹。但其作風,又難以脫離幫會人員本色,其參與政權的結果,又往往聲名狼藉、民怨沸騰。以貴州公口為例,貴州革命后公口林立,會黨“明目張膽占據民房衙署以立公口,儀式陳設比于官廳,而頭戴英雄結、鬢插楊梅花、腰圍戰裙、足穿麻兒鞋之輩,招搖過市,有如戲場”,“政權匪勢混而為一”,“一家不入公口號曰漏戶,一人不入公口詈以白衣,輕則吊打罰金,重則致死”,“官長兵弁四行奸淫,省垣受害之人總在千家以外,凡屬良家婦女不敢一出戶庭。”會黨勢力在無政府狀態下的猖獗,終究不過是一時。南北議和之后,國家內戰分裂危機在形式上獲得了解決,幫會勢力也就失去了生存空間。新政權一旦穩定,就調轉槍口,就掃平會黨勢力。仍以貴州為例,唐繼堯在貴州一天之內,就“槍殺幫會分子200余人”。
應夔丞在革命后,受陳其美重用。甚至一度擔任孫中山衛隊長,高度接近中央權力。但應的江湖作風,卻使其無法立足。據稱應任孫中山衛隊長,動輒頤指氣使,甚有動槍脅迫他人的舉動,孫不得已,改任其為庶務長。南京臨時政府北遷,應順勢被解職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于是,應夔丞組織“共進會”,是要將幫會力量改造成新型的政團,以避免與政府正面沖突。該會曾在《民立報》上刊出廣告,宣稱“本會發起就各地原有同志實行聯合,共議進行,以期交換知識,增進道德,維持國內和平,振興各項實業,聚茲民氣,蔚為國光”。【16】
1912年9月,新政權發布嚴禁秘密結社的通令,打擊幫會組織,共進會也在其列。同月,共進會首領之一汪旦庵以上海總部的名義,在《神州日報》上發文為會黨求情:“請諒吾人之苦心,雖不表同情,亦請為社會計,稍留余地,弗因莫須有之事即加苛責。”
10月,浙江與江蘇兩省嚴令要求解散會黨。江浙,為共進會重鎮。共進會備受壓力。而在此時,原與幫會勢力在革命一端有合作關系的革命黨人對其卻不理不睬。于是,應夔丞不得已,求助于北洋系力量。10月16日,洪述祖陪同應夔丞前往謁見江蘇都督程德全,程德全委任應夔丞為江蘇駐滬巡查長。其后,程德全在給袁世凱的密電中如是說:
今晨洪述祖挈應夔丞來寧謁見,當即曉以利害,動以大義,應亦自承情愿效力……現已委應夔丞為駐滬巡查長……惟去年上海光復,應夔丞墊用款項實屬不貲,據稱虧累十七萬余,即孫中山汽車亦應所制備,其他概可想見,其黨徒厚望孫中山、陳其美量予位置,今皆不克如愿,仍復聚而不散,察其情形似非月給三千元不能應付,此間因財政支絀,現僅許月給巡查公費一千元……此電達,乞密不宣。”
18日,袁世凱回電說:
“葉電悉。盡籌周至,摻縱咸宜,造福江域,誠非淺鮮,莫名慰佩。不敷之兩千元,可由中央撥付。惟此人迭接武昌文電通緝,須加特赦,統俟洪述祖回京再商辦法。【17】
程德全密電說的清清楚楚,應夔丞之所以要輸誠,實是因為光復之后,“其黨徒厚望孫中山、陳其美量予位置,今皆不克如愿,仍復聚而不散”。應夔丞與內務部秘書洪述祖一拍即合。應夔丞答應解散共進會各地分支,袁世凱給予特赦,并在經濟上支持應夔丞的活動。12月,洪述祖陪應夔丞北上,受袁世凱傳召,應夔丞并表示原會中的骨干力量將為袁所用,袁不置可否。之后,應夔丞從袁世凱處獲三萬元活動經費,并再獲趙秉鈞召見,獲國務院密碼本一份(即后來的應密本)。
辛亥之后的共和國基本權力架構,是北洋派、立憲派與革命派三足鼎立的聯合政權。應夔丞活動于三種力量之間,而至1912年年底,因與革命派的分歧越來越大,幫會與革命黨在南方的聯合已經基本破裂。為謀求生存空間,應不得不倒向北洋系,在南方為北洋刺探情報。應夔丞主謀刺宋,這一極端行為的基本動機,或許就是要報復持穩健立場革命黨人(正熱衷于議會政黨政治的國民黨),并向北洋系投桃報李。以下一段應夔丞庭審時與其辯護律師愛禮司的對話,正能反映出應本人對于革命黨的心理:
愛:汝自己有會否?
應:有。
愛:何會?
應:共進會。
愛:為何設此會?
應:因同盟會自合并國民黨后,即將從前分子之青洪幫等置之腦后。
愛:青洪幫是組織?
應:與從前之同盟會相同。
愛:青洪幫系何種人組織?
應:前清時販鹽的、當兵的。
愛:國民黨不管此種人,為何汝要設共進會?
應:前清時共圖革命,今國民黨只顧自己做官,且反對青洪幫,故設會保護他們,使有法律保護。
愛:孫文來滬時,汝記得否?
應:記得。
愛:孫到申時,汝曾照料否?
應:曾照料。
愛:如何照料?
應:其時英捕房不認為交戰團體,不派捕照料,故住在法界,所有房屋器具及種種用費均是我的。
愛:汝偕孫至寧否?
應:是。
愛:其時即派為庶務長乎?
應:在滬時即委。【18】
一問一答之間,透露出的消息是,應夔丞對于革命前盟友(同盟會—國民黨)的“叛變”極為憤怒。應夔丞主謀刺宋,其心理上的動機,更重要的是,應夔丞此時已是北洋系窺測南方一個的馬前卒,有向北洋效勞之心。
但如上關于應夔丞身世與政治派系的陳述,仍不能解決應夔丞主謀刺殺宋教仁的全部動機。因為如果僅僅是窺測情報,并不需要升格到不法殺人地步。這些的疑問,在下文中將進一步解釋。
應夔丞因其幫會底色,不得不游弋于各派政治力量之間,以謀求生存空間。其身世浮沉,顛仆不倒,已令觀者嘆為觀止。不過,隨應夔丞一起卷入宋案的內務部秘書洪述祖的身世,也絕不輸應夔丞。如果說應夔丞在刺殺宋教仁一案中的還僅僅是馬前卒,那么北京方面的洪述祖,則的隱藏在宋案幕后的眾多迷霧中的第一層,也可能是關鍵一層。
洪述祖,字蔭之,號觀川居士,1859年出生于江蘇常州一個名門望族之家。他的先祖是清代乾嘉年間赫赫有名的大文豪洪亮吉。洪亮吉,字君直,一字稚存,號北江,詩文有奇氣,尤精地輿學,《四部叢刊集部》收有《洪北江詩文集》二十冊。其名述祖先,有繼先祖功業之意。不過,洪述祖一生行跡與乃祖之行,南轅北轍。
《民立報》報道稱,洪述祖少即奸狠險毒,交結無賴,敢為大言,自詡有縱橫才略。洪述祖在京之常州同鄉,不敢與之深交,恐他日有不測之禍,常謂之為“洪殺胚”。不過,洪述祖也確受其家風熏陶,善詩詞,常作詼諧語,酒量絕佳,應酬交際,尤為絕技。
1885年,洪家世交劉銘傳出任臺灣巡撫,任洪述祖為中軍參謀。洪口舌伶俐,善于應酬,又通英文,頗得劉之倚重。當時,中法戰爭硝煙剛散,《中法新約》墨跡未干,法軍背信棄義劫走了由福建運往臺灣的兩海輪軍火。劉派洪前往基隆與法軍交涉,而洪私下收取法軍2000兩白銀賄賂,將軍火拱手讓給與法軍。據《網廬漫墨•洪述祖》記載:“事為劉察知,將治以軍法,述祖不得已,乃破其私囊,賄劉之私人斡旋之,得不死,僅下獄三年。”
三年之后,洪述祖潛回上海,以才學入張之洞幕。張委洪述祖優差,洪在漢口,作威作福,為嫖界大王。后與洋人合謀盜印地契以牟利,事發,張之洞將斬之。洪述祖之親戚、張之洞首席幕僚趙鳳昌發急電救,稱此為江北(洪亮吉)之后裔。張之洞從寬免究,僅將其驅逐出湖北。
洪遂游走京師,得李鴻章之子李經方賞識。會李經方將出使英國,以洪述祖通英文,欲使其充隨員。將行,李辭于軍機瞿鴻機。瞿備詢參隨,李以名單呈,閱至述祖。瞿驚然曰:“此巨犯也,國人聲罪而致討之,君與同事,獨不慮騰笑外人,貽君一生之玷乎?”李深韙瞿語,歸即辭述祖。
辛亥之前,洪述祖匿跡于滬上。聞革命起,洪述祖再作北游,結識趙秉鈞。此時和談未起,如何勾連南北,成雙方難題。趙秉鈞聞洪述祖在湖北曾為趙鳳昌所救。趙鳳昌與南方立憲派首腦人物,皆有往來。于是商之于袁世凱,請洪述祖以私人信函商之于趙鳳昌。南北和談,趙鳳昌起了很大作用,洪述祖遂為袁世凱賞識,革命之后,擔任內務部秘書一職,并授予三等嘉禾勛章。
內務部為南京臨時政府所設,受大總統管轄。至臨時政府北遷之后,內務部也被保留下來,下設民治、警務、禮教、土木、疆理、衛生六司。洪述祖掛名內務部秘書,實際是袁世凱直接指揮的特務頭目,他用籌辦長江水上警察的名義,往來于上海、北京之間,專門負責監視和對付革命黨人。
縱觀洪述祖至辛亥前后的行為邏輯,此人雖出生世家、在官場數度起伏,卻從來不是恪守職分的官僚,毋寧說,洪述祖追名逐利如蒼蠅入鮑魚之肆的性格特征,始終是官場中的不安定因素。
共進會試圖策動湖北兵變之后,袁世凱政府對于幫會組織,頗感棘手。如何令共進會解散且“為我所用”,成了袁世凱的難題。于是,在南方,尤其是上海具有復雜人脈關系的洪述祖就成了不二人選。1912年10月,洪述祖南下,勾連共進會首腦應夔丞,二人一拍即合,隨后就稱兄道弟。洪述祖以應夔丞邀功獲利,應夔丞以洪述祖謀利轉圜。二人的結合,既有利益交換,又有政治聯盟。更奇妙的是,應夔丞與洪述祖,同屬貪財忘義,目無法度,大膽妄為,近乎肆無忌憚的亡命之徒。這樣的組合,只要一個觸媒,就能干出驚天動地的大事情。1912年年底,隨著國民黨力量在議會中的不斷壯大,立憲派與北洋系在中央的聯盟倍感壓力。隨著國會選舉結果的公布,洪述祖與應夔丞的焦點,都對準了國民黨領袖宋教仁。要在宋教仁身上做“文章”,打擊國民黨,成了二人的“題目”。
3、刺宋案第二環節:“秘電”自1912年十月,應夔丞認識洪述祖之后,就與北京方面,密電、信件往來頻繁。1913年4月25日,江蘇都督程德全公布應夔丞處抄獲的函件,僅就應夔丞與洪述祖、趙秉鈞往來信函電文,就達36件【19】。這些函件,起于民國元年十月二十九日,終于1913年3月23日。二月之后的信函,透出應夔丞與洪述祖手段不斷升級,最終動用暗殺。
應夔丞處繳獲電文中,1912年10月至次年1月部分,其主要的內容,是共進會事務、應夔丞本人的赦令及應向中央(洪述祖)匯報南方輿情動態,收買報刊(《民強》報)等內容。該部分與宋案關系較遠,實際上展示的是應夔丞為北洋政府做間諜工作,此處略去不再征引,下文就往來信函中關涉宋案信札,作為分析重點。
應夔丞向洪述祖報告刺宋任務已完成的密電
“做一篇激烈文章”
按發出時間排列,最早被認為涉嫌宋案的信件,是1913年2月1日,洪述祖致應函:
夔弟又鑒:頃文泰快車已開,又記起一事,吳蘭英處有洋帽盒鎖鑰一把,又白皮箱鎖匙一個,請向伊索回,由郵局寄來為盼。大題目總以做一篇激烈文章,乃有價值也。閱后付丙。手頌臺安。
該信函中關系二人最值得重視的,是“大題目總以做一篇激烈文章”一句。
應夔丞與洪述祖往來電報查獲并公布后,當日的《民立報》對此句加了按語,認為“可知其謀殺之心蓄心久矣”。《民立報》的看法,其實相當牽強。此句強行解釋為洪述祖指使應夔丞的殺人,是相當“突兀”的。在此前的密電中,二人之間根本沒有提及宋教仁,跟沒有提出要做謀殺這樣的“激烈文章”。
相較來說,在程德全公布的文件的編輯按,相對客觀,此條被歸入第二十五件。按語稱:第二十五、第二十六兩件,有“激烈文章”及“激烈舉動”等語,前列各件均無此類語意。惟第三十六內,“或有激烈之語”,前后相應,是為一節。也就是說,該編者認為,第二十五、第二十六兩件與第三十六件,是有內在關聯的。第二十六件,即次日(2月2日)洪述祖致應夔丞函:
緊要文章,已略露一句,說必有激烈舉動,弟須于題前徑密寄老趙,索一數目。
第三十六件,1913年3月6日洪致應函:
夔弟足下:今日迭接下關所發二月二十五日各信,又接上海德順里信,又駐署巡署信件二件。此刻內中財政萬窘,而取之之法,手續不甚完好。如除鄧一案,須將其反對各報先期郵寄,并如何決議辦法,并可在《民強》登其死耗,方是正辦。至印件言之在先,此刻既原件無有,連抄本亦無有,殊難啟齒。足下明眼人,必須設一妥法(總以取印件為要),或有激烈之舉,方可下手也(譬如鄧系激烈似較好辦)。《民強》款必肯竭力領取,惟望足下專一妥來取,不便交。(三等車車所費無幾)隨后屬民強逐日寄我一份為盼。
按照這對這三件密電信函的對比,尤其是第三十六件洪述祖致應夔丞函,“激烈文章”或者“激烈舉動”,是要披露出“印件”。
第三十六件,文中大有深意,也至為重要。我對關鍵幾句,略作翻譯,以便讀者解析公文老手洪述祖的話外之意。
夔弟足下:現在政府財政窘迫,從中取錢的方法,手續不是很完備。比如我們要除掉鄧(此處指鄧家彥,《中華民報》創辦人,老同盟會員,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后,任臨時參議院議員。因反對袁世凱專制獨裁,一度被捕入獄。),要把他的反對文章先收集,再把商量方法。還需要把他的死訊登在《民強報》(應夔丞收買的報紙)報上,這才是正確的辦法。關于“印件”,現在不僅原件沒有,連抄本也沒有,讓人難以啟齒,無法對上面交代,必須要想個妥善的辦法,當然,最好還是拿“印件”來。或者(偵測到)對方有激烈的行為(像鄧這樣的),才好辦。
總之,這往來三件的中的激烈文章,與“印件”有極大的關系。從三十六件也可以推測出,“印件”關系的,是怎么打擊袁系政治上反對派的問題。
國務總理趙秉鈞
在“印件”這件事情上,應夔丞致洪述祖的信件有缺失,或者隱約其辭,不得其詳。不過關于“印件”到底是什么,早在1913年2月2日,應夔丞致趙秉鈞電文中,就說的清清楚楚:
應密,冬
國務院程經世君轉趙鑒:孫、黃、黎、宋,運動極烈,黎外均獲華僑資助,民黨均主舉宋任總理。已由日本購孫黃宋劣史,警廳供鈔,宋犯騙案,刑事提票,用照輯印十萬冊,擬從橫濱發行。孫得信后,要黃遣馬信赴日,重金買毀。索三十萬,陽許陰尼,已得三萬。一面又電他方要挾,使其顧此失彼,群壑難填,一伏一起,雖百倍其價,事終無效。此事發生,間接又間變像萬千,使其無計設法,無從捉摸,決可奏功,實裨大局。因夔于南京政府與孫共事甚切,知之最深,除空言邀譽外,直是無政策。然尚可以空名動人,黃,宋則無論矣。內外多事,倘選舉擾攘,國隨以亡,補救已遲。及今千鈞一發,急宜圖維。黎使田姓來滬籌款,迄未成。
該電文,是查獲應夔丞往來信函中首次提到宋教仁。按照應夔丞的說法,他已在日本購買了關于孫、黃、宋劣跡的資料,印十萬冊。這就是“印件”的由來,也是所謂的“激烈文章”。
本處電文中的“宋騙案”,是指宋教仁出版《間島問題》一節。《民立報》1913年5月6日刊載救炎《宋案勘言》一文,對此事有所辯駁,該文說:“當間島交涉時,遁初(宋教仁)著《間島問題》,署名“宋煉”,駐日欽使李家駒延見遁初,閱之甚歡,遂以報告袁氏(袁世凱時為外務部尚書)。袁電李,令遁初進京,許以不次之攫。宋故以川資不足為辭。留學生編譯社遂以二百元購其稿,并未兼買版權。當時同志頗有疑遁初,有弍心于滿清者。遁初不得已在報紙上登一告白:有‘革命首領宋教仁著間島問題一書,為某君將去印行,因原書錯誤太多,故自行集資再印’之語。該社經理遂指為撞騙,向日本警廳提起訴訟,后因‘版權本未買絕’,當然不成罪案。”
由此可知,“宋犯騙案”,實屬子虛烏有。應夔丞耳目眾多,或許聽了些小道風傳,就信口開河,向北京邀功。處在高度政治緊張的北京中央政府聞此密報,也相當興奮。洪述祖于2月4復電:
夔弟足下:冬電到趙處,即交兄手面呈總統,閱后色頗喜,說弟頗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進行云云。兄又略提款事,渠說將宋騙案情及照出之提票式寄來,以為征信用。
強逐日寄我一份為盼。
按洪述祖此封電文說明,趙秉鈞在看過電文后,就將此電轉交給洪述祖,并(讓洪述祖)面呈袁世凱,可見北京方面對于此份密報之重視。袁世凱對于孫黃宋的“劣跡”顯然很感興趣,并要求應夔丞將照出的“提票式”寄來,以示征信。洪述祖本人對這份材料,期望值也很高,表示“逐日寄我一份為盼”。趙秉鈞在日后的自辯電中說:
查原函所稱冬電,是否明電,抑系應密,洪述祖均未譯呈,不知原電所指何事。其面呈總統一節,尤為虛構。各部員司謁見總統,向有該部長官帶領。總統府門禁森嚴,一切來賓均先由傳宣處登記。本總理既未領洪述祖謁見總統之事,而查閱總統府門簿,亦無洪述祖之名,其為不根之談,顯而易見。【20】
趙秉鈞的否認與宋案有關,在“自辯電”中,將其與應往來電報的干系,推得一干二凈,除了承認密碼本是趙給各省特派員的之外,不承認看過任何應夔丞電報。趙秉鈞不僅為自己辯誣,順帶也給袁世凱辯了清白。
非獨趙秉鈞,洪述祖后來的《否認刺宋陰謀電》中,也否認了趙秉鈞知情:
適應夔丞來書,本犯有騙案,日廨出票拘提,擬設法購得此票,印行廣布,為釜底抽薪之計。因彼黨亦欲購取滅跡,故索款甚巨。述祖力贊成,屢次電促其進行,催取此件。又恐述祖人微言輕,不得不假托中央名義,以期達此目的。應夔丞本為江蘇巡查長,與國務院時通函電,借此影射。又因總理不接洽,故索取密電一手經理。【21】
按“冬電”是發國務院的,而此后由洪述祖復電應夔丞,國務總理趙秉鈞看未看過,屬趙秉鈞一人之事,外人難以知曉。前文已經說過,洪述祖供職的內務部隸屬國務院,趙將文件移交洪述祖去處理,也是應有之義。我認為,趙秉鈞是看過“冬電”的,但對于應夔丞這些抹黑國民黨領袖的勾當,作為國務總理的趙秉鈞不可能給予幫會首腦應夔丞指示。同樣,袁本人也應該是看過的,因為接下去應夔丞與洪述祖往來密電里,提到了錢的問題。如果趙秉鈞與袁世凱都未曾看過,沒有默許應夔丞這一舉動,那么錢從何出?
按洪述祖2月4的回復上下文解讀,這封電文面呈袁世凱,是趙秉鈞的意思。言外之意,是趙秉鈞默許了應夔丞之所作所為。
上海的應夔丞與北京的洪述祖在2月初的這幾封密電,相當之重要,它是宋案的一個起點。通過對這些密電的推敲,我們也可以看出,宋案在起初,只不過是應夔丞試圖“誹謗”國民黨領袖的名譽,以博取北京方面的歡心,并獲取錢財。但所謂的“宋犯騙案”終究是子虛烏有的謠言,應夔丞信口開河卻不能兌現。一個合理的推斷是,洪述祖在獲知應夔丞有“宋騙案”的原件,并獲得袁世凱的賞識之后,更加緊迫地要催逼的應夔丞盡快拿出的“物件”。
從二月開始的信函、密電里,洪述祖向應夔丞催“物件”,日甚一日地緊迫:1913年2月8日洪致應函:
夔弟足下:函電諒入覽,日內宋輩有無覓處,中央對此似頗注意也。承擬金印,式甚佳,請即會鑄。【22】
1913年2月11日洪致應函:
蘇省各路觀察使尚未定人,兄思于常鎮或淮揚分一席,然需雪老之同意電保。弟臨時能一提否?倘前途不以為然,則亦密示為要。宋件到手,即來索款。夔弟心印。名不具。
1913年2月22日洪致應函:
請款總要在物件到后,國會成立之時,不宜太早太遲,為數不可過三十萬。因不怕緊,只怕窮也。
整整一個二月,洪述祖與應夔丞的信件中,都在催促應夔丞提交“物件”,卻又遲遲不見“物件”。在二十二日信件中,洪述祖甚至明碼標價三十萬,和應夔丞做起了生意。但這“物件”,終究不過是應夔丞一時夸下海口,根本屬于莫須有。
洪述祖混跡官場,不是傻子,至三月初,洪已經看出應夔丞根本拿不出什么證據,于是就有了3月6號那封信中的說法,“至印件言之在先,此刻既原件無有,連抄本亦無有,殊難啟齒。足下明眼人,必須設一妥法(總以取印件為要),或有激烈之舉,方可下手也(譬如鄧系激烈似較好辦)”。拿不出印件來,應夔丞不好對上峰交代,洪述祖也不好交代。那就要有個“妥法”,或者“有激烈之舉”,方可下手也。這個“方可下手”,還是指要錢。
費解的,還是這個“激烈之舉”。從二月初至三月初,應夔丞的騙局實際上已經破產了,洪述祖看看一清二楚。二月初,洪述祖函件“激烈文章”,指的是拋出關于孫、黃、宋案件的證據,重心在“文章”二字。至于三月初,已知應夔丞拋不出“激烈文章”了,只得去做“激烈之舉”。這個“激烈之舉”,可以是主動,也可以是被動。洪述祖的官場修辭,相當微妙,可大可小,這一信息的接收者應夔丞似乎不解其意,在一個星期中沒有回應,反而商討起了公債套利問題,也就是利用洪述祖的政府信息優勢發橫財。洪沒有進一步指示。
“毀宋酬勛位”
1913年3月13日,事情進一步發酵,洪述祖以密電致應:
毀宋酬勛位,相度機宜,妥籌辦理。
這段文字,歷來是洪述祖、應夔丞往來函電中最為關鍵,也是最為費解之處。其中,“毀”與“勛”作何解釋,都是這段文字的難點。不同的解釋,完全可以對刺宋案引發不一樣的結果。
《民立報》的按語是:毀宋酬勛者,殺宋教仁則酬以勛位也。《民立報》的解釋中,“毀”為“殺”之意,對“勛位”則沒有懷疑,也沒有做別的解釋。程德全公布的全本中,對“毀宋酬勛位”沒有解釋。
倒是洪述祖在該年五月三日的自辯通電中對這個毀字做了解釋:
再,毀人二字系北京習慣語,人人通用,并無殺自意義在內,久居京中者無不知之,豈能借此附會周內。【23】
洪述祖對“毀”字自圓其說的說法,有一定道理。《說文》解“毀”,缺也。《康熙字典》,“毀”可解釋為壞、訾、折、去等。口毀曰訾。按照洪述祖自辯所說,前電文中的“毀”當釋“訾”意。《淮南子•汜論訓》言,故小謹者無成功,訾行者不容于眾。洪述祖的解釋,也得到了今人的支持:
以往著述中常以“毀宋酬勛”四字作為刺宋計劃出自北京的最重要證據,但這實際上是一種誤讀。“毀”字是指誹謗,并沒有殺害的意思,比如民初章太炎見袁世凱,袁辯白說:“吾以清運既去,不得已處此,常懼不稱,亦安敢行帝制,人之誣我,乃至于是。”章回答道:“以愚意度之,言公將稱帝者,非毀公,乃重公耳。”這里“毀公”與“誣我”對應,毫無疑問是指污蔑,沒有殺人的的意思。當時以北京話為官話,白話文也以北京話為基礎,此處“毀”字即出于北京口語,查專門字典《北京話詞語》,“毀”字有兩個意思,第一即“敗壞他人名聲”,比如“我們能捧人也能毀人”,第二為“使人受精神、經濟損失”,并沒有殺害的意思。因此洪述祖在這一問題上的自辯是成立的,即“毀宋酬勛”是指前面一直在策劃的,購買宋教仁在日本訴訟案的證據,以敗壞宋的名譽,并非指暗殺。【24】
洪之“毀宋酬勛”一語,從表面上來看,似乎就是袁批準殺宋的過硬證據,但其實經不起推敲。授勛乃國之殊榮盛典,當昭告天下,舉行典禮,萬眾屬目,非比尋常。應不過是個巡長,即使做得天衣無縫,請問總統以何理由授他勛位?豈不是自動引人嫌疑?酬應還有其他方法,贈以厚款就是最常見、最方便也最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袁何以用此大轟大嗡的笨招?
我已經在《“毀宋酬勛”考》中指出,其實那“毀宋”的“毀”字在文言中是“毀謗”之意,指的是毀了宋的名聲,并非“殺宋”。殺宋的建議是應而不是洪反復提出的,洪在接到應的建議前許愿“毀宋酬勛”,
- 原標題:幫會、政客與民初政治生態——1913年宋教仁遇刺案真相再探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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